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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宁市广播电视台各股室中心职责
行政股
负责综合协调全台各股(室)、中心的有关工作;负责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,起草全台性的重要文件;负责日常行政后勤事务等工作;负责文秘、文书档案、保密、信访和有关信息的收集、上报和反馈等工作;负责办公类设备、设施政府采购的相关工作;负责党务工作;负责工会、青年、妇女、计划生育、普法等工作;负责人员聘用、继续教育及培训等工作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;负责人力资源的开发,研究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工作。
总编室
负责宣传管理工作,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,监督宣传纪律和新闻宣传责任制的实施,掌握宣传动态,制订宣传工作计划,组织策划重大宣传活动;负责节目的协调、监听监看,开展受众调查;组织新闻作品的评比和宣传业务交流等工作。
财务股
负责全台的财务、资金和固定资产的管理等工作;负责编制财务计划,编制预算、决算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的上报和会计档案的管理;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,审核、监督、指导和协调事业经费开支及经营部门事业创收情况;负责工资、福利、奖金、补贴的发放和日常经费的审核报销工作。
事业股
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工作;负责广播电视管理有关资料数据及报表的综合统计上报工作;负责制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和广播电视覆盖有关工作;负责指导协调市内各有线电视网络管理站的有关工作。
保卫股
负责对广播电视中心、有线网络中心、广播电视发射中心等播出机构、办公场所,及其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卫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广播中心
负责本中心新闻宣传计划的制订,新闻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,负责自办广播节目的编排、策划、采访、编辑、制作、审查工作;负责广播节目的播出、精品创作和节目包装、宣传交流等工作;负责本中心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。
广播中心内设新闻部、专题部、文艺部、技术部。
电视中心
负责本中心新闻宣传计划的制订,新闻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工作,负责自办电视节目的编排、策划、采访、编辑、制作、审查和电视节目的播出工作;负责电视节目的精品创作和节目包装、引进工作;负责本中心技术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。
电视中心内设新闻部、专题部、文艺部、技术部。
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
负责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、建设、维护、管理工作;负责市区有线电视用户的入户安装、维护、收视维护费收取工作;负责有线广播电视信号的接收、传输、播出工作;负责研究开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增值业务;负责辖区内国家、省骨干网和中继站的代维业务。
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内设工程部、技术部、业务部、网络开发部。
广播电视发射中心
负责广播电视信号的无线发射、微波传输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工作。
广告经营中心
负责广播、电视广告的筹划、宣传、制作、经营管理和播出节目表编排等相关业务工作。
广告经营中心内设广播广告部、电视广告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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