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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3日,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强在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《普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。
李国强说,2006年,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中心,全面履行检察职责,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,保障公平正义,促进社会和谐,为普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主要做了四方面的工作: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,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,2006年,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4件850人,提起公诉456件677人;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工作力度,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,全年共立案查处侵权渎职案件3宗3名,立案查处反贪案件8宗12名,为国家、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0多万元。三是强化诉讼监督,全面推进其他各项检察业务;四是加强队伍建设,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。 李国强说,今年是实现“十一五”计划的第二年,也是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一年,市人民检察院将认清形势,把握方向,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责任意识;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,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;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,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;强化诉讼监督,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;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,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;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,提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水平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