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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发改委、省物价局的有关调价通知,我市从本月14日零时开始降低汽油销售价格。 根据通知,这次汽油具体零售价格按照零售基准价上浮8%后的调整情况为:90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4.58元调整为4.41元,调低0.17元;93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4.94元调整为4.75元,调低0.19元;97号高标准清洁汽油每升从原5.35元调整为5.15元,调低0.2元。柴油价格维持不变,即0号柴油每升4.64元,供应渔业船用柴油按每升4.30元执行。 连日来,市物价局组织检查执法人员,深入市区、各乡镇场街道加油站,检查各站点执行价格下调情况。在检查过程中,对不执行下调价格的,市物价局按照《物价法》的有关规定,依法进行处罚。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将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,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。市物价局要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保障市场供应,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,做好明码标价,接收社会监督。同时,欢迎广大市民拨打“12358”价格投诉电话或市物价局举报电话“2222226”。 |